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高考、中考议题广告的发布警示
时间: 2022-06-07 09:56:58 所属分类:广告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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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:
为切实保障高考、中考顺利进行,维护好高考、中考期间广告市场秩序,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提醒警示:
一、不得发布含有“官方指定”“押题准”“保过”等内容,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;
二、不得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、工作人员、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广告;
三、不得利用学术机构、教育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;
四、严禁发布售卖考试作弊器材广告;
五、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视频设备发布广告影响考生休息的;
六、禁止发布、发送违反“双减”政策规定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;
七、禁止涉及高考、中考议题的其他广告违法行为。
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,请拨打12345政务热线、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6月6日